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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一般强制执行立案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6-22 09:46:17
一、

如何办理一般强制执行立案

一般强制执行立案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资料图片)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

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

强制执行处理完对征信有影响吗

强制执行处理完一般不会对征信有影响,如果被执行人在之前其违法行为就已经被记录在征信记录里的,则征信机构会在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后予以删除。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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