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1日,《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苏州将依规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目前,在苏州常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卸机、叉车、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等。《条例》首次将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对象,对纳入排气污染防治重点管理目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统一编码管理,并对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不得使用。“也就是说,今后非道路移动机械没有‘环保身份证’就不能上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解释。
近年来,苏州市生态环境、公安、交通多部门协同,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核查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省(区、市)登记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柴油货车等,对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的年度核查率达到90%。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我们逐步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形成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地每年至少完成一轮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覆盖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检测过程不规范、检测结果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测、遥感监测,严查“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行为。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秋冬季期间各地将加强监督抽测柴油车,确保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时代办公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联系邮箱: 514 676 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