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龙基、陈世荣、刘火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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